袁媛在網上結識陳海,二人感情發展得不錯,開始談婚論嫁。可也正是因為和陳海相識於網絡,袁媛對抗癌食物這份感情沒有安全感,她不知道男友對自己是否足夠忠心。她費盡了心思想找到男友出軌的證據,連日來並沒有任何收穫。自己是否可以安心地嫁給陳海呢?婚期越來越近,袁媛也更加忐忑,她找到了女偵探王英,希望她能卧底到男友的公司,查探下男友是否對自己足夠忠貞,甚至暗示這個女偵探可以試著勾引陳海,看他是否會坐懷不亂。王英應聘到陳海的公司成了陳海的助理。一段時間下來,王英彙報說,陳海從無越軌之舉。袁媛覺得自己可以放心地嫁給陳海了。
  可讓袁媛沒想到的是,在偵探王英破碎的感情經歷中,還沒碰到過像陳海這樣忠貞有責任感的男人,竟然萌生了把陳海奪過來的想法。這一天,王英陪陳海到某市出差,酒席上王英假醉,陳海把她扶回了房間。就在陳海把她扶到床上轉身準備離開時,王英一把抱住陳海,直往床上拉。陳海掙脫了王英的雙手,嚴肅拒絕,失望的王英告知陳海就是他的女友袁媛指使自己一而再、再而三地考察他的所謂“忠誠”,包括今天抗癌食物排行的這次勾引。
  得知真相的陳海痛不欲生,提出了分手。可袁媛卻借錢告訴陳海自己已經懷孕了,希望陳海能看在孩子的面子上,原諒自己不要離開。陳海知道自己做足了避孕措施,袁媛不可能懷孕,覺得所謂的懷孕不過是袁媛為了留住自己所使的伎倆,憤而離開!
  可是,八個月之後,袁媛竟然找到了陳海,還抱著一個男嬰,說是陳海的孩子,要陳海和她結婚。陳海很驚訝,孩子真的是自己的嗎?而就在這時,警察登門了抗癌食物第一名,說袁媛偷了別人家的孩子。
  原來,袁媛為了與陳海複合成婚,竟然對鄰居家不足1歲的嬰兒下手,趁著鄰居不註意,偷走了孩子。袁媛偷盜嬰兒的行借貸為該如何定性呢?觸犯了我國刑法的什麼罪名?
 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:“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,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……”袁媛為了輓救愛情,不惜對男友陳海謊稱自己懷孕生了兒子,此後她為了達到與男友複合的目的,偷盜他人子女並使其脫離家庭或監護人的行為,已經構成了拐騙兒童罪。法院經過開庭審理之後最終判決袁媛犯拐騙兒童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。
  郝紅穎 (本文由CCTV12法律講堂供稿,文中人名皆為化名)  (原標題:婚前忠貞考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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